惠州一男子除夕夜殺害7月大侄女,精神鑒定處于發(fā)病期但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
8月1日,廣東惠州的冷先生告訴大河報《看見》記者,他7個月大的女兒冷某霏被大伯殺害一案,將于8月6日上午在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。
冷先生介紹,他中年得女,因夫妻兩人忙于工作,小女兒多由奶奶照看。今年除夕(1月28日),冷先生一家到大姐家和父母、哥哥冷某敏一起吃年夜飯,飯后,冷先生一家離開,女兒仍留給奶奶照看。29日凌晨,冷先生接到母親電話,得知哥哥冷某敏突然對女兒行兇。夫妻二人趕回大姐家,因大門被反鎖,他們沒能見到女兒。在消防員和警察破門時,冷先生等人被警方帶離現場去派出所做筆錄,等到早上得知孩子已不幸離世。
因為與哥哥冷某敏并沒有什么矛盾,冷先生為了弄清楚原因,申請了對冷某敏進行精神鑒定。冷某敏先后做了兩次精神鑒定。鑒定意見通知書顯示,冷某敏首次鑒定為“重度抑郁癥發(fā)作,不伴有精神病癥狀”,第二次鑒定為“惡劣心境”;兩次鑒定結果冷某敏均處于發(fā)病期,但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。


冷先生表示,哥哥冷某敏1980年出生,40多歲未婚,自己和哥哥相差3歲,兩人從小沒有一起長大,感情不算密切,平時沒有發(fā)現其有什么異常,出事之后才知道“他不想活了”。
冷某敏的作案并非臨時起意。被害人家屬提供的檢方起訴書顯示,被告人冷某敏因工作、生活受挫,長期情緒低落、焦慮,萌生自殺念頭。2025年1月29日0時許,年夜飯后,冷某敏趁房間只有父母和侄女時,從隨身攜帶的小包中拿出刀具伺機對侄女冷某霏行兇,因侄女掙扎哭鬧,被母親賀某蘭發(fā)現。冷某敏劃傷賀某蘭雙手,并將賀某蘭推出房外并反鎖房門。隨后,賀某蘭下樓向保安求助并報警。其間,冷某敏對侄女行兇后,反鎖大門,又將醒來查看情況的父親冷某建用刀具挾持到陽臺。1時42分,出警人員成功破門進入房內,經多方勸說,冷某敏仍然不放棄犯罪且情緒愈加激動。3時許,警方趁機控制冷某敏,并解救冷某建。120急救醫(yī)生現場確認冷某霏已無生命體征。

經鑒定,冷某霏符合頸部被銳器切割致頸部大血管破(斷)裂引發(fā)大失血死亡;冷某建、賀某蘭身體所受損傷為輕微傷。

受訪者供圖
檢方認為,被告人冷某敏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,致一人死亡,綁架他人作為人質,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、充分,應當以故意殺人罪、綁架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“希望法院查明真相,還女兒一個公道?!睂τ?日的開庭,冷先生稱還有很多疑問需要在庭審上找答案。
原標題:《男子除夕夜殺害7個月大侄女,精神鑒定處于發(fā)病期,但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,檢方以故意殺人罪、綁架罪提起公訴》
